某军人不变的东西

*普通士兵莫里森和普通士兵莱耶斯为前提的原ow设定

*文里有提到养月季花,其实我没有养过,也不知道多久开花

*这是一个两个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0

杰克莫里森会偶尔梦见自己年轻时的样子。那些梦中,他像很久以前一样坐在布鲁克林的咖啡厅里嘬一杯拿铁嘬了整整一下午。等到五六点的时候他曾经喜欢过的男孩子就会拿着低音提琴站在咖啡厅中间跟一支不知名的当地乐队一起合奏。梦醒过后,他总是叹息自己垂暮老矣,那些曾经熟悉的地方全都经历了许多轮更新换代。他有时会想,可能后人唯一会记得布鲁克林的方法只有“布鲁克林”这个名字,却不会记得曾在这里生活过的人。

 

他跟年轻时一样矫健,有时会像很久以前一样帮那些七八十岁的老妇人提重物回家。他像立在街区口已经生了锈的铜像一样看上去和多年前一样没有有变过,实则因岁月的啃噬有了不少疮痍。

 

他参与过三十多年前的战争,并在战场上确实立了些功劳。战争结束之后他回了布鲁克林,在曾经和朋友打闹的街对面买了一座很小的房子,正对着十五六岁时喜欢过的那个拉低音提琴的男孩以前住着的别墅。据说那个男孩在他参军之后不久就去了中部,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至此为止,他甚至连那个男孩叫什么都不晓得,也不晓得那个男孩是否注意过他。他似乎从很久以前就接受了这个既存的事实,却也不是很在意,因为他漫长的人生中来来往往的人太多,甚至有人在战场上向他刚问了声好就死去了,那男孩只是这些人中的最普通的一个。

 

他站在卧室窗前,听到不远开外的咖啡厅里传出了《蓝色迷情》的调子。那是他第一次见见到那男孩时听到的曲子。当时男孩还不会任何乐器,只是和父母一起坐在演奏台边上的座位上。

 

每次当他回忆起当时头一次见到男孩的场景依旧会跟年少时期一样心动。

 

他也许变了;又也许他和那间陈旧的咖啡厅一样,在饱受风霜之后只有身上落下了时间的烙印,除此以外一尘不变。

 

1

莫里森经常会收到老战友写给他的信。自战争结束之后他们一直用这种老旧的方法远保持联系。给他送信的邮差是附近高中的一个学生,每天放了学头一件事就是骑着车去送信。莫里森和他打过几次照面,有时候在超市里碰到了还会打招呼。

 

“你真像一个老年人。”他的爱人加布里尔莱耶斯喜欢在他和那个学生打完招呼之后这么说。

 

“要是这么说你也是一个老年人。”莫里森说。

 

“你这老兵还想说些什么?”莱耶斯说。

 

“不……你和我差不多大,不是吗?”莫里森说。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一直这么吵吵闹闹,从三十多年前刚刚认识对方开始就是如此了。当时他们都还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似乎除了一腔热血外并没有其他什么惹人注意的地方。莫里森记得他跟那些常年通信的战友初识时,他们一道参差不齐一道站在军队的宿舍里等着教官问话,然后当教官要他们报名字的时候,他们挨个拔高声音,几经颤抖地喊了自己的名字。

 

好几个人都经常把这事情写在信里。莫里森每趟念完都会怀念起他那些殉职的战友。莱耶斯有时陪着他一道看完信后也会想起有些还没看熟就死去的人。他们会站在窗前兴趣使然讨论当年的自己和军队里发生过的趣事,然后一起惋惜那些前一夜创造出了某个笑话后一夜就死在突击中的人。

 

莱耶斯总是说,如果这个人没有死的话说不定他喜欢的姑娘会和他结婚,他还能有个安稳的老年生活。

 

“或许他在天堂里就直接和他喜欢的那个上世纪的女明星结婚了。”莫里森说。

 

“他要是有那么好的福气就不会赶上战争年代啦。”莱耶斯说。

 

莫里森笑笑:“如果不是战争年代我还碰不上你呢。”

 

莱耶斯说:“我一直觉得只有这件事情是幸运的。”

 

“这么巧,我也是这么想的。”莫里森说。

 

2

莫里森想起他第一次见到莱耶斯的场景时总会有一种回到过去的感觉。

 

他们相遇在部队的集会上,当时他们分别在的班的领头是旧友,有的时候会组织底下的新兵一起吃饭。当时的加布里尔莱耶斯还未有经历过什么。他谈吐幽默,每回集会时坐在席间总要引来众人听他说笑。他以此为荣,格外开心自己跟别的班的人做了朋友。于是他一旦闲余时间在训练场里碰到了莫里森班上的人就要跑去搭讪,然后聊上几个钟头。

 

现在回想起来,莫里森依旧觉得当时的莱耶斯似乎是新兵里最出众的。他在还没有做过任何训练时就已经是个体型匀称,身材高大的男人了,并且对于任何事物都具有不像一个新兵似的敏锐。他眼神坚定,步伐有力,爬网格、钻泥潭的时候毫不笨拙,如早已上过战场的老军人。

 

后来莱耶斯谈及这段时期的时候都会说这是他最强健的年华。到了战争末期的时候,他被子弹打伤了腿,后来伤口痊愈之后跑走起来远没有之前利索。

 

他有时一瘸一拐走在莫里森身后,嘴里会絮絮叨叨自嘲:“看看我现在的样子,恐怕比当时爬坡爬得最慢的士兵都要不如。”

 

莫里森说他大概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学会了这种唠叨的本事。

 

“我有什么办法,”莱耶斯说,“断了一条腿,什么都不能做,还不让我说话吗?”

 

莫里森跟他拌嘴,说:“当时照顾你的军医一看到我就跟我抱怨说你话太多了。”

 

“整个战壕里还有力气说话的只有他,我总不见得自言自语吧。”莱耶斯说。

 

莫里森说:“我记得你还是新兵的时候从来说话都不是这个腔调。”

 

莱耶斯耸肩,说:“战争使人改变。这么简单的道理你不了解吗?”

 

莫里森想起他二十多年前曾坐在莱耶斯的病床边上陪他如此吵闹地度过了一周。然后莱耶斯被送去附近某个镇上的医院跟别的伤员一起接受治疗,直到一个月后任务做完了两人才见上面。

 

“不过那会儿真是够呛。”莱耶斯说。

 

“那间医院这的就没有一点点好吗?”莫里森说。

 

莱耶斯说:“没有,我对它从来没有什么好印象。”

 

“但前一阵它被炸掉的时候你还伤心了好一会儿呢。”莫里森说。

 

莱耶斯摆手,说:“又不是为这间医院伤心。当时跟我一起住院的有好几个后来不都跟我们一直有联系吗,医院没了的话又少了一个可以去的老地方。”

 

“你还是个性情中人啊?”莫里森说。

 

莱耶斯说:“我当然是个性情中人。”

 

“是是是,你是你是。”莫里森说。

 

他看到天空泛起灼热的红色,随即耳畔传来咖啡厅里正在演奏的那支《蓝色迷情》。他忽然发觉在自己跟莱耶斯的鬓发逐渐斑白的年月里从未变过的只有钉在莱耶斯灵魂深处的那股风趣。

 

这时,他想着,黄昏时段里那轮过于闪耀的太阳就跟莱耶斯的灵魂一样耀眼。

 

“这么多年了,你真的一点都没有变过。”他说。

 

3

他们上了年纪,整天坐在阳台里聊天、浇花、晒太阳。最近莱耶斯兴致不错,买了几株月季,从幼苗开始养。他上了闹钟,以便提醒自己每天要定点浇水,每周要定天施肥。等到三五月份的时候幼苗长成花了,两株梅红,一株嫩黄。他欢喜得不得了,只要出门碰到了邻里间的熟人都要夸赞一番自己的成果。

 

莫里森为了让他开心,每次听见他自夸,就附和他,说:“我看着的,确实养的不容易。”

 

六月末,他们以前的战友来纽约旅行,就约了他们出去。几人在纽约市中心一起吃饭,谈论战后的生活。谈话间,莱耶斯又吹嘘起了自己那几株月季,说这是他费尽心思搞出来的一番绩效,在这事情上的热情丝毫不比当年当兵时候的差;还说,要是早些年就发觉自己有这种天赋的话就不去参军一心当花匠了,讲不定还能成为全美国有名的花匠。

 

莫里森说:“每天早上饭都不吃就跑去看花,一看能看上一天,真的把自己当花匠了。”

 

“那你也能看个什么东西消磨时间呀。”莱耶斯说。

 

“有什么能看啊。”莫里森说。

 

“那你们买条狗吧,”他们战友开玩笑说,“以后他养花,你养狗,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莱耶斯说:“有道理。以后我养花,你养狗,我们家环境也能变得更好一些。”

 

“你老婆以前沉迷养花的时候也是这么忽悠你的?”莫里森说。

 

他们战友笑说:“怎么叫忽悠啊,我真的养了条狗。结果我老婆看到以后喜欢得要死,还差点忘了自己养花这回事。”

 

莱耶斯说:“我倒觉得这不是什么坏事。”

 

“当然不是了。你想想,我们岁数大了,除了偶尔给新兵上上课之外就没有别的事情做了。日子太闲啦。所以养点宠物、养点花花草草还是不错的。”他们战友说。

 

莱耶斯说:“要是换做是年轻时候,大概想都不敢想会过得这么空闲。”

 

“我们已经忙过了,”莫里森说,“我听说这届上面从什么非法军火组织里抓来了一个小伙子,直接塞进政府直辖管理的队伍里了。”

 

“真的是我老了,以前这种人怎么可能会被调进军队里。”莱耶斯说。

 

他们战友说:“所以就省省力气吧。你们养养动物,养养花,然后电视上看看后辈们就可以了。”

 

莫里森说:“要是我年纪还轻的话,我也不想闲着。一个老头每天看另一个老头浇花实在没什么意思,不如做任务去。”

 

“不如我们还是买条狗吧,”莱耶斯说,“你就当养它是上司给你的任务。”

 

莫里森开始认真思索起买狗的事情了。他这会儿是真的想买一条狗,好成天抱着狗坐在过沙发上一面看莱耶斯浇花一面听电视里放的新闻。

 

过了一会儿,他问:“那起什么名字好呢?”

 

“都可以。就算你想叫它莱因哈特长官,或者阿玛拉长官也不会有人责怪你。”莱耶斯说。

 

当晚,莱耶斯照看完月季花之后就和莫里森一起坐在卧室里听咖啡厅里演奏的曲子了。乐队今晚没有演奏《蓝色迷情》,弹的尽是些更加旧的曲子,有几首莫里森能叫上名字,有几首他听都没听过。他跟莱耶斯挨个坐在沙发上,难得地共同安静听着曲子。他们还听到了孩童玩耍时的笑声跟汽车的轰鸣声。

 

莫里森想起许多年前当自己还是个少年时的很多个黄昏里,他在不尽相同的孩童和汽车的声音里十分专注地听过某位男孩演奏爵士乐。或许在他内心深处他永远是那二十岁不到就离家参军的青年。

 

更晚一些的时候,乐队奏完了所有的曲子,收起器材出了咖啡厅。莫里森听到他们在空旷的路边闲聊着把乐器放进车里,然后驶车离去了。

 

他摇摇莱耶斯,说:“你说说看,我们养只什么狗?”

 

莱耶斯半眯着眼,说:“嗯……金毛吧,你以前也是金发。”

 

莫里森笑了几声,闭起眼吹风了。他恍惚间回到了和莱耶斯刚刚认识的时候。他们坐在部队的餐桌上谈笑风生。

 

“以后等我退役了我就回布鲁克林住,顺便养条狗。”

 

莫里森听到青年时期的自己这么说。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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